校各单位:
根据《南昌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(南工发[2015]23号)》文件精神,学校将于4月15日、16日组织专家组对学校48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性指标部分进行集中评审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 、评估工作组织
专家组组长:金志农
评估专家组成员另行通知。
二、评估程序
1、本次共有48个参评专业,评估分组情况另行通知。
序 号 |
院(部) |
本科专业 |
1 |
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 |
水利水电工程、农业水利工程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、园林、风景园林、地质工程、测绘工程、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|
2 |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|
土木工程、工程管理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、城乡规划、建筑学、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、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|
3 |
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|
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机械电子工程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、自动化、车辆工程、能源与动力工程 |
4 |
信息工程学院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通信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软件工程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|
5 |
理学院 |
信息与计算科学 |
6 |
工商管理学院 |
市场营销、物流管理、旅游管理、电子商务 |
7 |
经济贸易学院 |
财务管理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保险学、审计学 |
8 |
人文与艺术学院 |
广播电视学、环境设计、动画、音乐学、编辑出版学、产品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汉语言文学 |
9 |
外国语学院 |
英语、法语、翻译 |
2、集中评审包括以下主要环节:
(1)召开专家见面会,明确任务。
(2)专家分小组查阅定性材料,并赋分。
(3)形成书面意见。
3、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
时 间 |
地点 |
工 作 内 容 |
4月15日 8:30-9:00 |
行政楼236 |
召开专家见面会 |
4月15日 9:00-12:00 |
分小组进行, 地点另行通知 |
专家查阅材料及相关数据 |
4月15日 14:00-1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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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6日 8:30-16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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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6日 16:00-17:00 |
行政楼236 |
各小组集中评分,形成书面意见。 |
教育教学评估中心
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