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估之窗
关于南昌工程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
来源: 发表时间:2018年09月11日 15:58:38 浏览次数:

 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,我校将常态化开展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。为了推动采集工作有序进行,保证采集任务按时完成,特制定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,请各职能部门和教学部门遵照执行。

  一、工作目标

  以教育部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为基本依据,认真、准确完成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。通过采集和填报工作,了解学校办学情况,发现问题,查找不足,准确分析,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,增强办学实力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
        二、组织保障

  为保障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,学校成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指挥本次数据采集工作。

  组  长:金志农

  副组长: 汪胜前

  成  员:各职能部门、教学单位负责人。

  数据采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教育教学评估中心,负责牵头组织、协调、数据的验收、提交、分析、归档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  三、工作安排

        (一)工作步骤与内容
        
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,按照“自下而上,归口负责,上下结合,责任自负”的方式进行。具体工作步骤和内容如下:
         第一阶段:数据采集准备阶段(2018年9月10日至9月18日)
          1.领会指标内涵,分解任务,确定采集员
      依据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(附件二),认真细致地领会采集数据的指标内涵,细化指标体系,分解指标任务到具体部门,具体完成部门由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组成。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完成数据的填报,参与部门积极配合,双方共同完成其分解任务。具体任务分解及要求详见(附件一)。
         2.确定各级用户
  学校数据采集负责人登录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,建立和分配采集帐号、审核帐号,并赋予相应表格的访问权限。
        3.平台系统操作培训
  学校将对各责任部门采集员进行平台系统操作培训,学习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(附件二)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        第二阶段:数据采集与审核(线下)(2018年9月19日开始)
        1.数据收集:
  责任部门的采集员根据分解的任务,数据采集模板(附件三),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、整理,为平台上传数据做好准备。数据收集过程中,需注意各张数据表的统计时间,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。本次数据采集的时点为2018年9月30日,学年时间为2017年9月1日-2018年8月31日,自然年为2017年1月1日—2017年12月31日。
        2.数据审核:
  责任部门按照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的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和数据审核,数据审核由各责任部门审核员负责完成,并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(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)数据及《南昌工程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监控表》(附件四)报送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评估办公室(行政楼215室),电子版发至邮箱
pgb@nit.edu.cn
      第三阶段:填报数据(线上)(2018年9月20日至10月25日)
        1、基础数据录入:(2018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)
 
        本次我校共计需填报85张数据表。因其中的9张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余的数据表关联调用,故需优先录入到系统中。
  基础数据表包括:
      “表1-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”;
      “表1-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”;
     “表1-5-1 专业基本情况”;
     “表1-5-2 专业大类情况表”;
     “表1-6-1 教职工基本信息”;
     “表1-6-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”;
     “表1-7本科生基本情况”;
     “表1-8-1实验场所”;
     “表1-8-2科研基地”。
        9张基础数据表之间存在数据关联,因此基础数据表的录入顺序需按如下关键步骤进行。
       基础数据表的录入顺序:
       第1步: 同时填报“表1-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”、“表1-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”,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;
       第2步: 填报“表1-5-1 专业基本情况”,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;
       第3步: 填报“表1-5-2专业大类情况表”;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第4步: 同时填报“表1-6-1 教职工基本信息”、“表1-6-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”、“表1-7本科生基本情况”、 “表1-8-1本科实验场所”、 “表1-8-2科研基地”;       

     2、其余数据表的录入:9张基础数据表录入完成后,方可同步录入其余的76张数据表。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)
    第四阶段:数据审核与上报(2018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)
       1.数据完善
        各责任部门对前期填报的数据做最后的补充、修正。
       2.学校审核
       学校数据采集工作小组领导对数据进行最终审核;数据若有变更,数据采集员将把需要修改的数据表返回至各责任部门再次填报,修正数据后,责任部门需再次向学校数据采集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数据。

      3.提交数据,
  10月31日,学校将向系统上传最终数据,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部门进行沟通。
       第五阶段:数据采集工作总结(2018年11月1日—11月10日)
 学校数据采集工作小组办公室整理数据采集工作文件和资料,撰写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。
     (二)填报形式与要求
       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所有表格的填报采取线下填表和 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”在线录入两种形式,责任部门数据提交学校审核全部在数据库系统上进行。填报形式的具体要求如下:
      1.线下填报
     责任部门下载相应的EXCEL模板表格,在EXCEL电子表格中填报,审核员审核通过后,才能录入系统。
      2.数据平台采集系统在线填报
      责任部门采集员使用IE浏览器(建议使用IE10.0、IE11、Chrome、Firefox版本),在地址栏中输入:http://udb.heec.edu.cn,登陆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进行在线填报,个人登录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  3.数据校验
 系统会对关联数据进行经验和逻辑校验。数据校验仅检验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,不检验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如果校验不通过,会有错误提示信息,修改后再提交校验,通过后方可提交。

    四、工作要求
      1.统一认识,高效合作。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原则,统一思想认识,认真组织实施;高度重视采集工作,各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之间相互协调,协助合作,按时完成采集任务。
      2.质量把关,数据准确。数据准确是采集工作的根本,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采集数据,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。所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,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。
     3.明晰责任,严谨规范。数据采集工作各部门需明晰责任,按要求层层负责,实行责任追究制度,准确把握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间节点,按时完成各项填报任务。
      五、联系方式
     1.请各单位采集员加入南工教学数据采集群(QQ群号:2741635672018)。
     2.联系人胡赛凤: 82085793/13767126276。
     3.上报数据邮箱: pgb@nit.edu.cn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南昌工程学院数据采集工作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9月11日

附件:

一、南昌工程学院2018年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

二、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
三、数据采集模版

四、南昌工程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监控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 

附件【附件一 2018年教育部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0911.xls】 附件【附件三 数据填报模版20180625.rar】 附件【附件四 南昌工程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.doc】 附件【附件二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.docx
Baidu
sogo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