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现状,促进学风建设,增强教师职责感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南昌工程学院
教师评学工作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南工教字〔2022〕32号)文件精神,决定组织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二
学期教师评学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学时间
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6日(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)。
二、评学对象
本学期选修理论类和实践类本专科课程的学生。
三、参评人员
本学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(含实践教学环节)的任课教师。
四、操作方法
1.打开学校网站主页,登录南昌工程学院信息门户;
2.登录成功后,进入“教务管理系统”——“质量-教学考评”——“质量监控”——“教师评学”,
点击“评价”,逐一选择,按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提交。
五、评学要求及说明
1.评学流程(图片版)详见附件。
2.本次教师评学系统设置了二级管理员,各教学单位均有权限自行查看并导出未参评教师名单。
3.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任课教师参与评学,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,客观、公正、准确的
对学生学习情况给予评价,反映真实的学风状况。
4.评学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系统异常问题,请与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联系,联系人:陈实、喻朝朝,
联系电话:82085793。
教育评估监测中心
2025年6月13日
附件:教师评学操作流程